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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星火科技30分》电视栏目联播体系建设的通知
 

时间:2005-5-1 9:07:57 来源: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阅读

各县(市)广播电视局(台):
    为了贯彻落实中宣部、科技部、国家广电总局等十四部委《关于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的通知》精神,科技部自1999年3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免费为千家县(市)电视台开办《星火科技30分》电视栏目。这项活动得到了中宣部、科技部、国家广电总局等有关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得到各参播单位的大力支持和积极响应。五年来,该栏目贴近农民、贴近实际,在社会上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已经成为送科技下乡,农民长期得实惠的重要途径,广大农民群众从该栏目中学到了科学技术,获得了市场信息,找到了科技脱贫致富的路子。
   目前,《星火科技30分》电视节目的播出网络已初步形成,参播单位达1250多家。从监播情况看,绝大多数参播单位能够认真执行播出协议,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有少数单位未按要求安排播出,还有个别播出单位因领导变动、邮寄地址发生变化等原因,未能坚持播出。为了加强《星火科技30分》栏目播出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星火科技30分》电视栏目的播出效果,拓宽播出渠道、丰富节目内容,更好地为农民、农业、农村服务,《星火科技30分》编辑部将于2004年11月10日起,对全国所有《星火科技30分》栏目参播县(市)电视台(局)进行复核登记;签定2005年《星火科技30分》电视节目播出协议书。同时,诚挚邀请未加入《星火科技30分》栏目播出的县(市)电视台踊跃参播。
      编辑部将根据各参播单位的上报材料和平时的反馈信息以及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各参播县(市)的播出情况、应用效果进行综合考核。对认真执行播出协议的单位将予以保留,继续免费提供《星火科技30分》节目录像带(VCD/DVD),并在今后播出网络建设中加强对播出单位的宣传力度,陆续提供形式多样的服务。
    为了使签约电视台及时了解栏目设置、节目形态和播出等情况,请登陆WWW.XH30.COM网站,同时,我们在附件1中也详细介绍了栏目的特点,请相关单位根据当地实际和需求,以书面形式提出改进建议,以便于栏目更加贴近实际、贴近农民,把《星火科技30》栏目办出特色、办出成效。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填写《星火科技30分》电视栏目播出单位复核登记表(附件2)和2005年《星火科技30分》电视栏目播出协议书(见附件3),并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2月15日前寄至(或传真)《星火科技30分》栏目编辑部。
    经编辑部审查后,对签定2005年《星火科技30分》电视栏目播出协议书的单位, 我们将于2004年12月15日寄出2005年1月播出节目带。播出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便联系、交流,并认真填写播出信息反馈表(附件4),每月节目播出后及时寄回。

联系人:谭华
电话/传真:010-68511849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54号 2143信箱2分箱
邮编:100045

附件:
1、《星火科技30》栏目介绍
2、《星火科技30分》电视栏目播出单位复核登记表
3、《星火科技30分》电视栏目播出信息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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